親愛的jessie:
懷孕期間使用的藥物,大部份會經胎盤傳給胎兒,換句話說孕婦服用什麼藥物,胎兒也就跟著吸收什麼藥,所以藥物"可能"經過胎盤傳送到胎兒造成嚴重之後遺症(如畸形或其他傷害)特別是在懷孕時的前3個月。孕婦用藥的原則是根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所制定的"藥物致畸胎"作用系統,必須將藥物標示出"使用於孕婦之安全性"說明,依臨床所得的資料,將藥物對胎兒造成的危險性分為五類:A、B、C、D、X。CDX級的藥物是不宜使用在孕婦身上,孕婦若因病情需要,則應選擇A或B級的藥物。目前認為可安全使用於懷孕婦女氣喘病患而不會造成胎兒畸型機的治療藥物包括β2交感神經興奮劑,茶鹼,cromolyn,及部分吸入性的藥物。
懷孕婦女用藥方面有以下幾項基本原則:1. 避免於懷孕前三個月使用任何藥物2.非得用藥時則以安全的藥物為首選3.盡量使用單一或短效藥物並使用最低的有效劑量 4.盡量以表面塗抹藥物替代口服藥物5.不任意服用成藥6.懷孕期間服藥必須與醫師緊密配合,醫師認為有必要仍需要繼續服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