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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發表於:2005/10/27  
摘要:
通鼻光療器好嗎?-->
內容:
臺北縣政府衛生局查獲94年2月3、22、24日及3月11、15、24、31日於金頻道、慶聯及寶福等有線系統東森第35台頻道監錄查報「○○企業有限公司」宣播「好呼吸—以色列通鼻光療器」及「拜而賓940酸痛光療器」之藥物廣告不符合規定衛生局表示行政院衛生署原核定之廣告內容為:「…係利用光線療法之原理,…..促進血液循環,使鼻子順暢好呼吸….」而已,然而宣播業者卻將此產品廣告內容擅自變更為「…..可降低鼻黏膜敏感度,徹底改善你多年的鼻子過敏、有效抑制過敏,改善鼻塞、流鼻水、打喷嚏….及非侵入性治療,幫助減緩肌肉疼痛,適用症狀上背痛、五十肩、下背痛、靜脈曲張、退化性關節炎…」等內容,以招徠民眾購買,顯與行政院生署所核定廣告之詞句、內容不相符,已違反藥事法第66條之規定「…藥物廣告在核准登載、宣播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是故衛生局已予處行政罰鍰九萬元。
諸如此類之違規廣告層出不窮,已讓許多消費者受騙又破財,故臺北縣政府衛生局特別呼籲民眾,勿隨便相信誇大不實之廣告或媒體,務必三思再消費;並建請長期不適之疾患者應先至醫療院所就醫檢查,經醫師確認後再請教是否適宜自行購買醫療器材使用,以確保自身安全。


聯絡單位: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聯 絡 人:藥物食品衛生課郭課長國慶、莊宛庭
聯絡電話:22577155轉1320

資料來源:臺北縣政府衛生局